【摘要】中国大陆侵权责任法将保护客体确定为民事权益,这一开放式的立法模式彰显了立法对权利保护的热情,也给司法适用带来了极大的考验。法院一方面要响应扩大侵权责任法保护范围的要求;另一方面又要警惕侵权责任的任意扩张可能导致的诉讼爆炸式增长。破解这一两难境地的可行路径是,既要有法国民法悲天悯人的情怀,又要走出理论争议的误区,参考台湾地区"民法"在借鉴与发展德国民法中的得失,基于德国民法的形式理性,在法政策层面改造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,对于权利和权益形态探寻不同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。唯有如此,方能避免侵权责任法保护范围无限扩大导致的严重负面后果,保证侵权责任法机能的正常发挥。
【关键词】
《建筑知识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外医疗》 2015-07-03
《中外医疗》 2015-07-06
《数字家庭》 2015-07-03
《重庆高教研究》 2015-06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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